根据学校《关于2021年高等学校教团队格认定工作的通知》工作要求,4月30日学院完成对朱丽丽、李芬、邹陆曦三位教师申报材料的审核,党总支对三位教师的师德师风情况进行评议,均符合申报要求,现根据程序要求,对《高等学校教团队格认定人员公示名册》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4月30日—5月4日,共5天。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反馈。
联系人:孟庆国
联系电话:0516-83269760
上一条:bat365在线平台“我为师生办实事”项目清单
下一条:关于推荐赴澳门参加教学创新改革专题研修班教师的公示